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对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对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同意推荐陈航等108名同学为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到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在11月5日前当面或书面向学校纪委反映(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调查意见),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





